广东春季高考下周三起投档录取 附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3-06-13 15:23:58 来源:现代语文网

信息时报讯 (记者黄淑仪) 目前,广东省2023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已经结束,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

《通知》提醒广大考生,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

广东春季高考下周三起投档录取 附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

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投档时,“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

“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考生若被本科录取不再参加夏季高考招生

根据《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其中:29日上午,“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投档、院校阅档、录检结束;30日下午,省招生办公室投“依学考录取”普通类、艺体类及“3+证书”专科批次考生档案;31日,高职院校阅“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投档考生档案。

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通知》特别提醒,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

院校不得争抢生源严禁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

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

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

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3月23~26日

“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安排见相关院校招生网站。

3月28日前

“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上报职业技能考核结果录取。

3月29日~4月1日

29日上午,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模拟投档;“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投档、院校阅档、录检结束;

29日下午,“3+证书”专科批次模拟投档;

30日下午,省招生办公室投“依学考录取”普通类、艺体类及“3+证书”专科批次考生档案;

31日,高职院校阅“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投档考生档案;

4月1日,录检结束。

4月3~7日

3日,整理“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缺额计划;

4日,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

4日12:00至6日12:00,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6日下午,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

7日,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录检结束。

(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可能根据录取实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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