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2023-06-19 22:00:51 来源:现代语文网

海口经济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海口经济学院新生指南》或《海口经济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海口经济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海口经济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海口经济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海口经济学院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创办的海口业余大学,历经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展阶段,具有44年办学历史。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人才培养),突出“两根主线”(教学、科研),推进“三大建设”(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条件环境)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型”(高职教育向本科教育转型,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型),创业型大学建设扎实推进,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总投资逾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图书馆馆藏丰富,环境优雅,馆藏纸质图书143.3万余册,电子图书183.5万余册;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下设经济贸易学院、财务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网络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拳星时代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开设47个本科专业和1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大学科门类;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

学校不断强化内涵建设,蕴育具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现已拥有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学团队8个、特色专业5个、精品课程4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教育,把加强与国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定位在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战略性高度,已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将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到学校的教学环节中来,既能够在交流合作过程中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又为广大海经学子提供了接受国际化教育的机会和选择。

学校坚持用真诚和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和环境凝聚人,用精神和制度激励人,努力营造“凝聚、和谐、平等、包容”的新型人际关系,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广纳贤士,组建起高效务实的管理、教学、科研团队,励精图治,革故鼎新,共谋发展。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董事长曹成杰同志是首届“海南省杰出人才”、省市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海南中华职教社副主任、省工商联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他视野开阔,经验丰富,对教育有深入的思考与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为学院创新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历届校长刘伊文教授、李秀生教授、刘耘教授、刘和忠教授、陈啸教授等,都曾担任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多年,有着丰富的大学教学及管理经验,是深谙高等教育的专家。

收费标准

学费暂定14900??53800,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终批文为准。

录取与入学

1.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

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校招办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2.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

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

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学籍、毕业证、学位证书和退学退费管理

1.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后,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在三个月内按

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

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 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户籍管理 

经我院录取的学生户口可自愿迁入海口市。

迁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海口经济学院

其他:

1.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898-65733733、65733702

传  真:0898-65733708  学校网址:www.hkc.edu.cn

电子邮件:hjyzsbzy@126.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hkc_zs  二维码:

2.考生录取申诉热线:0898-657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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