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2023-06-04 00:24:22 来源:现代语文网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一般应当在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以下特殊情况的,经学校同意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者;

2.跨学历层次,或跨录取批次,或跨科类,或“专升本”;

3.录取专业已包含在学生专业志愿之中者;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已达到退学程度者;

5.二次转专业者;

6.学校认为不宜转专业者。

第二十四条学校原则上只受理新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出的转专业申请。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新生,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新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三),并经转出系(院)、转入系(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学籍管理部门汇总;

2.学籍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3.学籍管理部门下发转专业审批结果,安排相关事宜,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应当在我校完成学业。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者可以提出申请转出我校。

1.患病或生理缺陷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2.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包括转出、转入):

1.未报到注册取得学籍,及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跨学历层次,或跨录取批次者;

3.毕业年级,或应予退学处理者;

4.转学过程涉及转专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

5.学校认为不宜转学者。

第二十七条学生转出我校按以下手续办理:

1.有转学意向,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转学备案表》(见附件四),并经学生所在系(院)、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2.学籍管理部门根据教育厅安排,收集相关材料,按;3.学生持转学通知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学籍管;第二十八条学生转入我校按以下程序办理:;1.有转入我校意向,并符合在校生条件的学生,填写;2.学籍管理部门根据教育厅安排,按程序办理审批手;3.学生持转学通知办理报到手续;第二十九条各系(院)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转专业或转学;第六章休学与复学;第三十条学生可以分阶

2.学籍管理部门根据教育厅安排,收集相关材料,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待教育厅审批同意后,下发校内转学通知。

3.学生持转学通知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持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生转入我校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有转入我校意向,并符合在校生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转学备案表》(见附件四),并经所在系(院)、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2.学籍管理部门根据教育厅安排,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待教育厅审批同意后,下发校内转学通知,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学生持转学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十九条各系(院)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转专业或转学审批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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