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全国各省高考改革方案汇总

2023-06-18 13:33:33 来源:现代语文网

1、北京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英语一年考两次。

2、天津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3、河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4、山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外语听力“一年两考”,取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5、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6、黑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7、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8、辽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9、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17年

2017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满分660分。

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可选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10、山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不分文理科;

2020年开始,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总分为750分;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

2020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部分320,专业技能部分430。

11、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自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

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12、安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

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试形式和方式。

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所有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13、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17年

考试科目为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

除语数,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

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至多3门,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

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

等级赋分方案: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14、江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

到2021年高考时将按照“3+3”标准进行。

15、福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

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

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自选3门科目成绩组成。

16、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3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组成。

17、湖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

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18、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

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

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高考新政落地后,走班将成为常态。

19、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科目为“3+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

20、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2019年秋季入学新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从2022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

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21、海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0年

从2020年起(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录取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

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即原来的一、二、三本将被合并为本科批。

本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高考时间调整为4天,统考科目(语、数、外)6月7-8日举行;选考科目6月9-10日进行

22、陕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2022年起(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高考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23、宁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24、甘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5、青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

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26、重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考试不分文理科;

2021年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

27、四川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

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28、贵州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不再分文理科;

2021年开始高考成绩由“3+3”构成;

录取机制为“两依据一参考”。

29、云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2年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高考改革。

2022年云南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科目由现行的3+文综、理综,改为“3+3”。

30、西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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