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3-06-04 11:12:34 来源:现代语文网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以来,东航集团党组先后召开23次党组会、9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东航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29项,其中东航集团党组亲自抓的巡视整改、“四风”问题整治等工作共11项。东航集团党组采取个人自学、集体讨论、专题讲座、调研交流等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两级班子中心组学习,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把握思想脉络和理论源流,领会精神实质。邀请专家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精神进行解读,认真学习中央纪委杨晓渡副书记关于增强党章党规意识的专题辅导报告并召开党组会深入研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准则》和《条例》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东航集团党组明确把落实主体责任,既作为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更作为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

将党建、纪检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集团党组秉持“抓好党建是本职”的理念,突出更强烈的规矩意识、更完善的制度体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集团党组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东航集团主要领导刘绍勇、马须伦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重“两个责任”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中的分量,层层落实刚性管用的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健全完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章在管党治党建设党中的根本性作用。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要求;加重党建工作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中的分量,层层落实刚性管用的党建考核评价办法;更要把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抓好抓牢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工作人员,推动从严治党在基层有效落实。

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落实好“四个同步”、“四个对接”,做到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避免党建工作淡化虚化、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

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定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措施,运用好巡视、考核、审计、信访等成果,注重针对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多接触干部,多与干部谈心谈话;落实好“三个区分”要求,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切实解决领导人员不作为等问题。

积极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强化对各级领导人员行权履职行为的日常监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干部提任过程管控,着力强化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不断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坚持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开展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推进管理人员亲属在东航从业情况排查,完成任职回避清理。

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监督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把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与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与考核兑现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内容、责任考核及追究的情形和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定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标准,“不达标”单位扣除年终绩效5%。

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促进落实主体责任

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总经理刘绍勇同志和党组书记马须伦同志为组长,其他7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总审计师、股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同时,成立了落实“两个责任”、八项规定和“四风”、利益输送3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和选人用人、问题线索2个专题工作小组,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担任直接责任人,研究、推动、督办专项整改工作。

1月29日,集团党组向社会公开东航巡视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关于中央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东航集团有关反馈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中,集团党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始终;着力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委按要求抓紧修订党委议事规则;股份公司党委将“全面从严治党”列为年度第一场硬仗,坚持抓紧抓实,做到有部署要求、有督导检查、有跟踪反馈;针对“四涉”问题,客货运系统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客货运销售代理及奖励政策,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

经历了中央巡视和巡视整改,东航集团联系实际,出台《东航集团党组巡视工作规定》,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加大内部专项巡视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选优配强巡视工作队伍,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内部专项巡视。集团党组不以上报整改报告为终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防止前紧后松过关交卷思想。通过内部巡视,专项督查等手段,加强督导,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建立定期分析研究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

集团党组督促各级党委、纪委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完善一系列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积极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明确集团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东航集团总经理刘绍勇、党组书记马须伦对重要事项作出批示,指导和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集团党组会先后专题听取了党组纪检组关于巡视整改问责、审计整改问责、“四风”回头看等专题工作汇报情况。集团党组把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随时上会研究。

3月28日,党组纪检组向党组专题汇报了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东航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东航“四风”问题“大起底”、“四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一案三报告”执行情况及各单位纪委书记度述职情况等,集团党组充分肯定纪检组工作并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就是要围绕中心,各级党委、纪委要层层抓,层层落实好“一岗双责”;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去年巡视、审计给东航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规范,对照制度清单,自上而下梳理集团、股份公司层面建立的制度,层层抓好落实;加强过程和日常监督,要依靠各个单位紧盯过程监督,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大监督格局;切实抓好“回头看”,把“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抓出成效;立足于早,提早思考谋划巡视整改、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

领导人员坚持“一岗双责”

11月在《东航集团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中,集团党组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情况予以明确。集团党组成员和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一岗双责”的责任分工,明确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1月召开的东航集团“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聚焦“不严不实”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东航集团和东航股份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分管领域、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60多次,及时了解各单位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重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各级党委领导人员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试点开展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测评,把测评结果纳入班子考核指标。

在“四风”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中,刘绍勇总经理、马须伦书记亲自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当第一责任人,党组班子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分工,对分管单位和联系单位“回头看”工作负领导责任。两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率领其他各位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既是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参与者,更是示范者,投入很大精力,对工作的重要环节、重要方案、报告等,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有力指导和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东航集团“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5个专项督察组,深入东航集团、东航股份公司14个大单位,针对“回头看”工作的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巡查,确保“回头看”扎实有效。

重视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团党组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强化“四个意识”,指导纪检组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形势判断、提出的工作要求出发,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聚焦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两个为主”。

新形势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如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集团党组对纪检组提出了崭新课题。如何破题?坚持严字当头向纵深推进,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相继出台《关于调整纪检组办公室(监察部)内设机构及编制的通知》、《关于集团纪检办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关于集团纪检办开展学思践悟专题学习的通知》、《关于集团纪检办开展专项述职评议工作的方案》,并逐一深化落实。集团党组重视纪检工作力量的增加和职能细化,对纪检内设机构和队伍情况进行梳理,在机制改革中首先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3月经研究决定,调整纪检办编制人数,增加5人为12人;调增机构编制,内设机构从3个室调整为4个室。6月进一步完善党组巡视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党组巡视组、巡视工作办公室队伍力量。

东航集团着力推进纪检监察队伍“三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纪检组深入开展“学思践悟”主题活动,徐开濯为纪检干部讲授专题党课,把积极实践“四种形态”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以转职能、转方式促使纪检干部加快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4〕12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5.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6.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7.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2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2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作1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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