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原教育局小学升初中报名时间和工作指导意见(二)

2023-06-07 14:44:17 来源:现代语文网

4、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生按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5、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

6、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7、凡具备《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8、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9、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小语种学生招生办法

两所外语类学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将继续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但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不再以提前组织小学升入初中外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两所外语类学校根据实际提出招生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1、各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向审批机关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和各民办初中的办学条件、办学情况、办学行为等,核准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组织招生。

2、不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不含已在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

3、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应按照市的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要求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将在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工作结束后进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凡违反规定的民办初中学校,将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实行家长自主报名或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两种网上报名形式,并实现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5、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办法为:

(1)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

(2)其它民办学校按照市的统一要求,由学校组织进行自主招生。

(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其它民办学校在自主招生时可以采取电脑派位、学生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方式进行。严禁自行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6、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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