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宣传月主题写什么好精选

2023-06-13 08:23:17 来源:现代语文网

据了解,此次宣传月的主题是“深化税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宣传月期间,秦皇岛市国税局、秦皇岛市地税局将联合推出与纳税人深度互动交流、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营改增促进企业供给侧改革等一系列有特色的优化服务措施,服务纳税人。

邀请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相关负责同志,对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措施及“深化税收改革 助力企业发展”活动暨第26个税收宣传月等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并答记者问。

2017年威海市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工作实际,定位大服务格局,先后推出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国税部门5大类20项44条措施、地税部门5大类17项32条措施,着力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协作税务,进一步增进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黄军强介绍,目前,威海市7个区市办税服务厅已通过互派窗口、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以及共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实现合作,部分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还推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实现了“一站式”“一窗式”“全省通办”服务。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中,市国税局、地税局还将开展“媒体全景看税收”“微访谈”“外贸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在助力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纳税法制意识。

税收宣传月制度的缘起

首先,税收宣传月制度缘起于改革开放的大潮,缘起于税务部门对税收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路线后,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我国税收事业得到飞速发展,财政收入90%以上主要靠税收。面对国家经济的严峻形势,为了稳定大局,*、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厚望,税收任务十分繁重。受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人们对税收概念的认识极为模糊,纳税意识十分淡漠。税收工作困难重重。为了不辜负*、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的厚望,时任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提出税务系统要“勇挑重担,为国分忧”,率领全国税务系统加强征管,努力征收,力争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国家税务局领导一致认为,要达到目的,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是关键。于是,他们确定先从加强税收宣传入手,建立专职宣传机构,调集专职宣传骨干,大力开展税收宣传。

其次,税收宣传月制度缘起于税收宣传机构的建立和宣传人员发挥出来的工作热情与聪明才智,缘起于连续开展3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1989年7月,国家税务局组建宣传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统一对外的税收宣传工作。该机构一经组建,就把开展一系列税收知识和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放在首位。他们充分调动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大力发挥宣传人员的聪明才智与创新精神,策划项目,创意方案,制定办法,组织实施。1989年9月~1990年9月,国家税务局与团中央联合,成功地开展了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国务院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通过这次为期1年的税法宣传,全国有400多万个体工商户获得税法宣传知识合格证书,1000多户获得遵守税法模范户证书。山东省个体工商户主动补缴税款6000多万元,四川省有5万多人在活动中主动补缴税款。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税法意识明显增强,税收环境明显改善,税收明显增长。1989年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比上年增加42亿元,增长43.5%.

继全国个体工商户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之后,为了把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向全国各阶层,从1990年10月起,国家税务局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开展了为期1年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这次开展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范围之广、声势之大、影响之深、效果之好,都是税收历史上未曾有过的。

如果说2次较大规模的税收宣传对当时的税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的话,那么,税收宣传如何立足当代,着眼未来,是摆在税收宣传工作者面前的一项严峻课题。作为从事税收宣传的工作者,笔者把税法基本知识编成若干个童话故事,利用1990年暑假,与《中国少年报》联合开展了《我是税法小小宣传员》征文活动。这立即在全国少年儿童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全国数以万计的青少年朋友参加了这项活动。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应北京东四小学四年级学生赵宇慧的要求题词:“希望全国少年儿童都来做税法小小宣传员。”全国5000多名少年儿童获得各种奖励。1990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授奖仪式。时任中顾委常委陈锡联,中顾委常委、中央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康世恩,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李源潮等领导出席了授奖大会并讲话。此后,连续每年都举行全国青少年税法宣传活动。在连续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后,有关部门逐步意识到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宣传制度,于是,税收宣传月制度应运而生。

税收宣传月制度的建立

上述3次大规模税收宣传活动的成功开展,为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税收宣传工作是一项不断创新的事业,只有形式新颖、方法独特、操作性强,才能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1991年底,从事税收宣传工作的人们聚集到一起总结、讨论下一步宣传工作思路。大家借鉴环保系统一年一度开展的“世界环境宣传日”活动的经验,建议税务系统建立“税收宣传日”、“税收宣传周”或“税收宣传月”制度,同时起草了一个初步方案。

该方案几经修改后提交局务会讨论研究。后国家税务局专门发文决定,从1992年4月1日起至月底,开展第一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文件指出:“为了增强全民纳税意识,逐步实现国家向公民依法征税的强制性同公民向国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的有机结合,必须在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扎实、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这既是发展税收事业的需要,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并决定从1992起,每年4月为“税收宣传月”。

1992年4月开展的全国第一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是“税收与发展”,宣传主要内容是“人民税收为人民”、“税收带来祖国美”。其基本方法是: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新闻媒介为主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运用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第一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地开展的税收宣传项目多达1000多个,经层层推荐选送,45个项目获得国家税务局颁发的最佳项目奖,在1992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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