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苏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2023-06-17 22:24:23 来源:现代语文网

劳动法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

标准的八成发。那么2019年苏州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苏州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一、2018年苏州产假是158天吗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即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1、基本产假:128天;

2、难产产假:128+30=158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产假:15~30天;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产假:42天;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产假:98+35=133天;

6、生育多胞胎产假:98+婴儿数*15。

二、苏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生育津贴一览

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住院后,由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1、计划生育手续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

给付范围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取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

2、生育津贴分情况贴:

??顺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标准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皮埋”术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取“皮埋”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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