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陕西光伏发电补贴细则条例

2023-06-18 11:42:33 来源:现代语文网

陕西省

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鼓励市、县政府安排资金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补助。各地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光伏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陕西省未给予地面电站任何优惠政策,给予分布式1元/W的初始投资补贴(折合度电补贴大约0.07~0.1元/kWh)。规划从起连续3年。

商洛市

对在商洛市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板、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

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兆瓦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兆瓦的公司,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

商南县

价格政策

(一)是县供电分公司按照每千瓦时1元的上网标杆电价全额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量;

(二)是县供电分公司对分布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目前每千瓦时0.3894元),国家进行全电量补贴每千瓦时0.42元。补贴资金按财政部财建〔2013〕39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908号文件规定结算。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光伏发电企业,除可选择以上两种结算模式,享受市上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每度补贴0.004元和0.02元之外,县级财政每度补贴0.006元和0.03元。补贴时间从电站建成投产算起,时限暂定15年,补贴资金来源于光伏发电企业缴纳税金的县级留成部分。财政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光伏企业研发费用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省级财政每瓦1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外,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县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MW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20MW以上的企业,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本级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我县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彩钢、构件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一次性奖励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县上在已设立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在我县注册纳税的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年度重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重点示范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支持。配套政策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县经贸局对县内应用企业和个人优先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按采购全额给予一定奖励。气象部门免费提供6MW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防雷接地咨询,免收检测服务等费用。

西安市

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鼓励企业、个人出租屋顶;禁止哄抬屋顶租金。

补贴政策:市级补贴1元/瓦,并网后一次性初装补贴。鼓励县区出台配套补贴政策。

西安市临潼区

在落实好国家现有电价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另外,市财政对我市行政区(县)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1元/瓦的标准,在项目并网验收运行后,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相关推荐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