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河北光伏发电补贴细则条例

2023-06-13 19:11:06 来源:现代语文网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

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13]83号)文件规定,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一、基本情况

河间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10995户21444人,经过2017年八至九月份的“回头看”精准识别,剔除3745户7261人,拟脱贫户6478户13010人,最终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为559户1141人(按上级要求贫困户559户进行了信息比对,没有要求对拟脱贫户进行信息比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增加、剔除和自然减员,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享受扶贫政策的贫困人口6017户11834人,其中:已脱贫户为3745户7350人(低保户1918户3500人,五保户151户177人,一般农户1676户3673人);未脱贫户2272户4484人(低保贫困户1586户3090人,五保贫困户139户159,一般贫困户547户1235人)。

二、贯彻落实省扶贫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责任分工

2017年12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扶贫脱贫工作会议,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扶贫办制发了《河间市贯彻落实省扶贫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对会议部署的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民政和民宗局、人社局、住建局、教体局、卫计局、农业局、林业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等21个市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作为牵头单位,对牵头负责的每项工作任务,都要求明确阶段性目标,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和时间表,逐一确定责任人、推进举措和目标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标准、有时限、有责任人。对涉及其他市直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发挥抓总作用,主动对接协调,加强工作统筹;市直各相关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要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抓好推进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光伏发电项目扶贫力度

一是2017年已经投资2000万元,在全市20个乡镇共安装527台(每台5kw)光伏发电设备,且已全部并网发电,至2月份共收益90余万元,发电收益以银行化方式按期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二是光伏扶贫设备产权已移交给乡镇政府,要求各乡镇为每台光伏扶贫设备确定一名人员定期进行清洁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光伏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贫困户光伏扶贫收益不受损失;三是2018年计划再投资1000万元,安装350台(每台5kw)光伏发电设备,该计划市政府已经批准,正在进行招投标的准备工作。

四、规范工作程序,加快工作进度,积极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抓紧进行招投标工作,及时协调各乡村尽快确定安装地点,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光伏扶贫发电设备安装工作,积极协调电力部门尽快安装电表、并网发电。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

一是督导检查各乡镇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扶贫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任务完成情况;二是督导检查产业扶贫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进一步督导检查乡、村、户三级档案的完善整理情况。扶贫办将深入乡、村、户,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访谈贫困群众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从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河北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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