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泉州低保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标准政策

2023-06-07 03:50:31 来源:现代语文网

2018泉州低保标准及申请条件一览

1月2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本月起泉州市正式施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方面,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南安、惠安、泉州台商投资区提高至600元/月;石狮、晋江为630元/月;安溪、永春、德化提高至560元/月。

农村低保方面,石狮、晋江为630元/月,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泉州台商投资区提高至460元/月。

据介绍,今年起,我市将着手完善政策,进一步强化申请低保“以户为单位”的要求。对“户”的认定,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全部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第二种是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或成年且未独立生活的子女;第三种是成年且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主要指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义务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条件符合、经审批通过就可以接受政府的救助。

此外,今年我市在低保申请方面将逐步放开网上申请。目前市民政局已着手开发社会救助综合施救平台。平台开发完成后,就将分批分地区逐步放开网上申请,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办理条件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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