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2023-06-06 06:28:06 来源:现代语文网

潍坊市发改委发布《潍坊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告》,

对包括物业费在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进行政府指导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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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物业管理费

收费标准:

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五星级未配备电梯0.65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1.40元/平方米.月;

四星级未配备电梯0.50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1.15元/平方米.月;

三星级未配备电梯0.40元/平方米.月,配备电梯1.00元/平方米.月;

二星级未配备电梯0.30元/平方米.月;

一星级未配备电梯0.20元/平方米.月。

可上浮20%,下浮不限。

2.普通住宅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见文件。

根据潍发改物价〔2019〕567号文件,

潍坊市城区普通住宅机动车停放费基准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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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住建部门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居民10元/户?月,城市暂住人口4元/户.月

定价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城管部门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标准:

1.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产经营企业(含个体业户)4.00元/人.月;

2.服务业:旅店业客房2.00元/床.月,商业零售业0.30元/平方米.月.餐饮业0.80元/平方米.月.娱乐休闲场所0.50元/平方米.月.医院门诊1.50元/人.月,医院病房2.00元/床.月;

3.农贸市场40.00元/摊位.月;

4.集贸市场2.00元/摊位.集日;5.交通工具:大客车9.00元/辆.月,中巴车6.00元/辆.月,出租车0.50元/辆.月,货运车0.50元/吨位.月。

定价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城管部门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收费标准:

第一终端26元/机.月,第二、三终端5元/机.月,第四终端执行第一终端收费标准

定价部门: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文化旅游部门

医疗废物处置费

收费标准:

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日数”收取,每床每天2元,门诊患者转为住院的,从第二天计算;设有门诊的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按就诊患者收取,每人每次0.1元;医药研究所、血站、卫生防疫、医药生产经营等机构按医疗废弃物产生量收取,每公斤 0.5元

定价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

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

收费标准:

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环向缠绕气瓶200元,车用压缩天然气钢制气瓶240元

定价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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