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最新甘肃省出差补助标准深度解读

2023-06-15 06:01:15 来源:现代语文网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如下是大学生校内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甘肃省差旅补助标准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相关资讯,由于该差旅费报销标准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2015,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甘肃省调整了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出差人员应当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工作人员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住宿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标准执行。

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但各地视经济条件也不尽相同。

标准

根据通知,甘肃调整了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省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

其中,省级干部在北京、上海两地每人每天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则为800元或900元;厅局级干部在这两地的住宿标准则分别为650元和600元,其他省份则在460元-500元之间;其他人员这两地的住宿标准均为500元,其他省份则在350元-450元之间。

特点

在新标准中,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和青岛这6个城市,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其中,大连、哈尔滨、青岛等三地7月-9月,标准上浮20%;海口11月-2月,标准上浮30%;拉萨、西宁6月-9月,标准上浮50%。

每年11月至2月,北方游客纷纷涌至海口中,致使旺季时的海口、酒店不但价格上涨,而且出现了一房难求的现象,所以,适当提高标准,保证出差人员顺利入住,可以说是务实之举。

执行

记者注意到,省内差旅一类住宿费标准中,其他人员在兰州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的标准调整为350元/人?天,省级、厅局级在这四区的住宿费标准则分别为800元和470元,至于二类、三类住宿费标准仍按甘办发[2014]57号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规定,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工作人员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日前,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自1月1日起,调整2013年下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其中,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标准,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的住宿费标准最高为1100元,较原标准提高300元;其他省份住宿费标准则为800元或900元。此外,司局级干部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费标准也根据城市不同,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调整也是近十年来第3次调整。记者发现,原标准规定的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均为800元,城市地区之间没有差别。此次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也各有差异,北京和上海上调最多,从800元提高到1100元,上调300元,而南京、杭州、福州、厦门、郑州、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均提高了100元,达900元。其余仍为800元。此外,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除海口、拉萨、西宁外,其他33个城市均有上调,幅度从10元至150元不等,北京和上海分别从350元上调至500元。本次调整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引入了淡旺季概念,旺季住宿费标准分别上浮20%-50%。为何拉萨和西宁旺季上浮比例最高,拉萨某五星级酒店的销售人员表示,淡旺季酒店价格差别大,淡季普通标间500元,旺季会上调到700元。对于西藏旺季会上浮50%的比例,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可能是一个平均价格标准。《通知》称,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对于此次官员差旅费的上调,有人对此提出三大疑问,一是为何要仅隔两年又调整?二是否会滋生腐败问题?三是否会导致酒店涨价?对此有关负责人对此做出以下回复。一是财政部给出的解释是,调整原因是在“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后,经研究决定。调整标准与多个因素有关,第一个原因是按原来标准很难找到价格和条件都合适的地方,第二个原因是与市场接轨,保证政府正常的公务活动。二是滋生腐败问题不太可能。政府工作人员不是想出差就出差,这需要各级审批,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不过有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会调动大家出差的积极性。但是需要警惕,高标准不能演变成多报销发票。三是多家酒店对记者表示,在当前国家“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下,酒店基本在降价,不会涨价。一位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提高标准主要是适应市场变化需要,同时减少由于原来的标准不够产生的“转嫁负担”问题,从市场理性的角度讲,标准的提高会更适应市场环境。因此对于官员差旅费的上调需要理性看待,不能看到上调就认为必是有腐败,有猫腻,官员差旅费的管理还在不断完善与修正,方便它与市场相结合,与实际相结合,而不是闭门造车,一味的只看待数字的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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