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办理退休手续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

2023-06-03 13:31:54 来源:现代语文网

扬州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扬州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正常退休要求

1. 按照目前国家参保人员退休年龄的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这里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需要到审批部门按档案认定。

2. 缴费年限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养老保险缴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但是医疗保险要缴满25年才能办理退休工资卡。所以如果你养老保险缴满了15年,你只能办理到退休证。但是退休工资卡办不了,只能把补缴的医保费缴清才能领到退休工资。

3. 上面所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主要包括两个个年限,一个是实际缴费年限,一个是视同缴费年限。所谓实际缴费年限就是你社保缴费的年限,社保是从1992年开始的。而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工龄,经审批后视为缴费年限,计算工龄。比方说,一个人如果1992年之前就已经工作了15年,那么经审批后就已经满足了办理退休的缴费年限,但是医保仍然要缴满25年才能办理退休工资卡。

二、正常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分为两种人群,一种是有单位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帮助办理,另一种就是自由职业者自己办理。下面举例说明:

比如需要办理退休的人员为5月出生,那么办理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

第一步、有工作单位的由人力资源人员携带员工档案、退休审批表、社保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子江中路746号)大厅审批档案;自由职业者由本人携带社保手册、身份证复印、退休审批表去社保中心直接办理(如果有档案的也需要先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审批)。这一步完成后手上会有审批表,留好备用。

第二步、有工作单位的和自由职业者在5月24或25号携带之前办理好的审批表去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淮海路108号)领取医保缴费单、办理医保缴费和退休证。这一步完成后手上有退休证、办理退休工资卡的通知单(上面有办理退休工资卡时间和指定的银行地址)

第三步、大约6月9日之后去指定银行办理退休工资卡。

另外还分为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和1992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两种情况,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有档案,1992年之后参加工作的直接按社保缴费年限计算工龄,两种审批表也不一样。

三、特殊退休办理

1. 有毒有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说明:此类退休年龄方面的要求: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要求的年限(视具体工种而定)才能办理。

办理日期和流程和正常退休的办理一样,只是提交的审批表多一种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另外审批的材料也会多一些,比如从事该特殊工种年限的附加材料(工资表、培训表、档案记录等等),一般来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每年至少有一张有相关部门盖章的表格即可(我一般提供的是工资表,每年一张复印件)。另外,1991年之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龄有额外的工龄奖励,比如我们单位热处理的职工1991年之前从事的热处理工种,额外工龄计算为每工作一年可以多加三个月的工龄。

2. 病退

说明:此类退休年龄方面的要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扬州市病退一年审批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是按病情的种类分的)。具体的可以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办理流程:第一步、在指定的时间携带个人病情的相关资料(住院记录、开刀手术记录等等)去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如果病情符合要求的可以填写相关的表格。第二步、参加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内容为你申报的病情。第三步、通过体检后就可以按照正常退休的流程办理。

扬州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

申请办理退休流程的通知

市直、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休的流程调整如下:

1

分类办理

(一)1991年12月30日前参加工作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在单位或个人手中的):

1、办理时间: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的16日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15日;

2、办理地点: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子江中路746号)一楼养老保险处;

3、携带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

(二)1992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市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

1、办理时间: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的16日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的15日;

2、办理地点: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昌东路9号一号楼二楼)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科(11-16号窗口);

3、携带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

(三)失业职工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

1、办理时间: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的15至30日;

2、办理地点:淮海路108号三楼38-39号窗口;

3、携带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

其他事项

1、以上退休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2、单位职工申请退休由单位劳资人员办理,自由职业人员申请退休由本人办理;

3、《扬州市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年限核定表》、《扬州市1992年1月1日之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审核表》中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需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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