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转移社保在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手续

2023-06-12 08:12:23 来源:现代语文网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告知申办人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申请手续;

2、经办人员接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信息,审核无误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通过保险关系转移平台转移电子数据;

跨省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吉林市丰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大街76号

电话:0432-64661524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关注

“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

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

下载“吉林掌上社保”手机APP

支付宝APP-“城市服务”

等多种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网上办,自助办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参保人员优先选择“互联网+社保”服务。

单位业务

参保企业可采用两种方式登录吉林省社保网上经办平台:通过PC端,访问http://wssb.jlsi.jl.gov.cn:8001/login.jsp,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通过安卓手机端,注册登录“e章通”App(手机盾)。网上申请办理业务包括:人员增减、缴费工资申报、核定缴费申请、征集单打印、企业稳岗返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证明打印、各类参保信息查询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各机关事业单位仍使用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个人业务

通过PC端自助经办。个人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包括:个人选档缴费、按征集单缴费、个人参保证明打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失业金申领、个人缓缴申请、参保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待遇信息查询、发放信息查询。个人网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http://119.53.150.167:9002/yd/logincheck.html)。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仍与当地村(社区)协办员申请后,由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搜集业务经办材料报乡镇(街道)保障所,由乡镇(街道)保障所进行初审后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城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申报;使用手机掌上服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通过下载使用“吉林掌上社保”APP进行个人选档缴费、按征集单缴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缓缴申请、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参保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待遇信息查询、发放信息查询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还可通过“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到市内吉林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参保个人可通过“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自助打印参保证明或待遇领取证明。

延期办,错峰办

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各项业务,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因疫情而逾期办理的业务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对于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其中享受我市高龄津贴和我市公交老年卡正常使用人员无需认证。参保单位应妥善保管退休人员档案,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至市社保局局档案中心。

约定办、邮寄办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业务实行电话、QQ约办服务,通过传送图片或邮寄材料完成业务办理。目前,市社保局各业务处室均开通业务约办电话,设有QQ约办号,参保人员可提出约定办理申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影像(过后补寄纸质材料)或约定后直接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市社保局业务处室,办结后将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

疫情防控期间您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9912333进行咨询,或通过“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交流互动-智能客服”输入问题进行咨询。

附:疫情防控期间咨询及业务约办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432?69912333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处业务约办电话:

69983072、69983064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处业务各区经办服务QQ群:

昌邑经开区:970856456、995656982、824686417

船营区:763040893、820954829、758753693

龙潭区:1019510758、984308429、931893836

丰满高新区:975654543、975760797、79987487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业务约办电话:

丰满区、昌邑区:69983088

龙潭区、船营区:69983074

QQ群号:78685635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业务约办电话:69983083

QQ群号:57579934

失业保险处业务约办电话:69983087

企业稳岗返还QQ群号:1087151987

关系管理处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约办电话:65070065

QQ:2414261287

退休档案查询电话:69983055

QQ:3530954143

财务票据查询电话:69983031

纸质材料邮寄信息:

收件人: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XX业务处室收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福绥街1号

邮编:132011

邮寄注意事项:需在邮寄单面备注栏清晰标注申请办理“XX”业务,并写明联系电话、QQ或微信号,以便及时准确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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