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佳木斯最低社保缴费

2023-06-11 15:25:57 来源:现代语文网

佳木斯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佳木斯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度佳木斯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暂未公布;个人:暂未公布

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 单位:根据单位营业执照确定工伤费率;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 单位:暂未公布;个人不缴费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转账至社保费账户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3、地税代收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到地税局打印《税款专用缴款书》-缴费

缴费地址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安东路与建安街交叉口西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安路前进区政府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木斯市富锦市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s101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苗圃路与新建路交口西面

抚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街附近

电话:0454-2132545

同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同三公路附近

电话:0454-2934351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胜利大街黑龙江省北大荒建三江知青基金会附近

单位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认真填写《佳木斯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需盖本单位公章,个人需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佳木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个人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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