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2023-06-18 07:39:43 来源:现代语文网

1、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金?

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问: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答: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具体包括: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问: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目前,我市市区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1245元/月,三县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1148元/月。

4、问: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以下几种情况下,失业人员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的;6、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经办机构或者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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