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吉林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2023-06-17 18:52:49 来源:现代语文网

生二胎国家补助多少钱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本文现代语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2022年吉林二胎补助政策的相关知识点,仅供参考。

吉林二胎补助政策最新消息,吉林二胎奖励政策规定

吉林省优化生育政策。强化以“一小一老”为重点的人口服务体系综合管理职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及相关处分规定;对边境线一定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完善保障措施。明确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完善促进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加有关假期的条款,支持设立父母育儿假,延长产假及护理假;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健全帮扶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现行法律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一是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照顾;二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扶助,建立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帮扶保障制度。

吉林市二胎政策

单独二孩

吉林市单独二胎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已有一孩

吉林市二胎政策规定,只有一个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户口登记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的;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4、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五年以上的;

5、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五级以上标准的;

6、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五级以上标准的;

7、女方是农村居民的,只有一个女孩的;

8、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适合再生育的;

9、同胞兄弟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10、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注:前款第10项规定,有女无儿家庭姐妹数人的,只批准一人。城镇居民转为农业户口的,不执行本条例中有关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生育的规定。

再婚夫妻

吉林市二胎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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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不得再生育

吉林市二胎政策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1、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已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2、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3、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无正当理由引产,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死亡的;

4、属于离婚后再婚的男方,其离婚判决书中记载因生女孩而离异的。

注:第1项、第2项中规定的收养子女,不包括残疾儿、孤儿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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