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办理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网上居住证明怎么开

2023-06-02 17:18:18 来源:现代语文网

我市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的范围有哪些变化? 

依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我市流动人口范围较以前发生变化,下列人员不属我市流动人口: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户籍人口离开户籍地在东营市跨区居住的人员。军人、无户口人员、港澳台人员、外国人不能办理居住证。

如何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或“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据实填报流动人口信息,并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也可以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记表》,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设区市市区或者县(市)内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领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流动人口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携带能够证明其在我市居住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用工单位相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连续就读证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派出所工作人员受理后,为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申领表》和《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交申请人。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15日后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无法办理居住证期间,派出所可否为其出具居住证明?

流动人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能证明其合法身份的证明和能证明其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派出所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并在骑缝线加盖居住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治安派出所加盖派出所印章),作为其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6个月。如果流动人口不需要凭证,可以不出具,但流动人口可随时到派出所开具凭证。

居住证有有效期限吗?到期后如何办理?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为此,新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原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不再办理,之前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换领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居住证可否委托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公安机关办理业务享有哪些便利?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以享有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利。省内户籍的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以享有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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