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村医生新政策及养老退休金最新规定

2023-06-07 14:59:00 来源:现代语文网

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那么2020年江苏乡村医生有哪些新政策规定呢,江苏乡村医生退休金有哪些新规定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

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将继续以农村医生为主,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同时,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农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按照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基本医疗补偿和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一定的绩效补贴。

指标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制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应及时调整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农村医生的收入水平。

在准入制度方面,从事预防、保健、医疗服务的新村民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今后将建立农村医生退出机制。60岁以上的村医应当及时办理出境手续。

对需要重新聘用农村医生的60岁以上人员,各地要严格控制和检查。

签订再就业协议后,继续在村卫生院执业。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因地制宜地制定。

在职业发展空间方面,《意见》提出在同等条件下,

乡镇卫生院优先招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各县(市、区)应当组织统一招收农村医生,建立农村医生人才库,并报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人员的招聘,安排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实习。

2016年,将选择一两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开展试点。

探索和发展基层医生农民合同制服务。

农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骨干(包括全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签约居民承担。

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城市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合同人群结构、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金承受能力、管理模式等因素确定。

未签订合同的农村居民接受基本医疗服务时,按规定收取一般医疗费用。

服务不足1000人的农村贫困医生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医生,

在省级固定补贴的基础上,增加每人每月100元的补贴。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预算。

1月1日生效。有条件的,可以增加补助。在完善农村医生养老政策方面,

实施农村医生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劳动关系后,

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村医生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按规定接受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医学资格的在职农村医生,

学校可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制定适当的学费补贴标准。加强农村医学类学生免费培训,

重点培养农村诊所三年义务医学生。免费医学生主要来自农村地区。

市教育部门应当制定免费医学专业学生招生计划。免费医学生比例不得低于申请人数的10%,并逐年增加。

免费毕业的医学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在进修、职称培训等方面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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