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2023-06-15 12:48:44 来源:现代语文网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山西省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

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当年无需缴费,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同时,进一步简化流程,“只填一张表、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办结”,实现新生儿参保登记“三个一”办理,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新生儿参保登记服务

新生儿凭出生当年户籍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为了进一步优化新生儿参保和待遇支付,医保部门优化了经办服务

新生儿参保登记要做到只填一张表、只进一扇门、一次性办结;

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新生儿参保登记权限下放到新生儿(或其父母)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方便就近办理;

对于出生当年取得户籍的新生儿,使用其公民身份号码进行参保登记,由父母(或监护人)为其办理社保卡;

出生当年暂未取得户籍的新生儿,可以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进行参保登记,并发放诊疗手册等相关凭证。

就医和结算时,出示社保卡或诊疗手册等凭证验证身份,按照医保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和待遇支付。

原则上每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

省人社厅明确,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医保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统一筹资标准,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制度,原则上每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城乡居民下年度参保缴费期。已启动征缴工作的,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和筹资方式不再调整。2018年起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参保缴费标准。

中小学生和大专院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流动人员在居住地参保缴费,农村居民尚未发放使用社保卡的仍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其他居民以所在社区、乡镇、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医保费代征。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资助。

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省人社厅明确,我省将适度调整医保住院待遇。各市将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平均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我省还将合理控制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诊疗项目占比和高值耗材的使用,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努力减轻参保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省人社厅同时公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指导标准(见附表1)。我省还提高门诊大额疾病的保障待遇,将原新农合门诊慢性病与原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大额疾病进行调整,统一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和准入标准。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方式,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支出。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不低于200元,不再设立起付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定额支付管理,可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划入社保卡,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实行即时结算,社保卡中基金可结转使用。

另外,参保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然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孕产妇在县域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自然分娩,病种标准内,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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