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23-06-03 08:05:52 来源:现代语文网

2018年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中山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需要购买、自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职工本人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3、职工本人租赁住房的

4、职工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5、职工本人申请住房贷款用于购房的

6、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

中山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1.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人员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提取材料

中山公积金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房:

1、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销售登记备案表;

2、购房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购买二手房:

1、房地产权证;

2、二手房转让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中山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房:

1、商品房购销合同及销售登记备案表;

2、购房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购买二手房:

1、房地产权证;

2、二手房转让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拆迁安置房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房屋拆迁补偿款使用划款证明及付款发票;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银行放款: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中山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1.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收取所提交的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3.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4.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5.“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表”经审核后不可更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

6.申请人在办理提取转账手续时须再办理销户手续。

7.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在手续办完后可直接领取。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中山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1.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购房贷款的,分两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3.在我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的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中山非销户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偿还购房贷款的,分两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3.租房的,每次提取额不能超出当期租金支出额;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

4.大修自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修缮发票总额。

5.增设电梯的,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6.本人或家属涉及大病医疗的,提取额不超过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全额提取

中山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职工离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人员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提取时间

中山提取时间间隔:

1、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

2、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购房发票开立之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3、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注:中山市职工以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在还贷一个月后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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