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乡镇吃空饷自查报告

2023-06-10 00:12:00 来源:现代语文网

乡镇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成县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政办发〔2012〕173号)文件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镇认真开展了“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人、事业编干部人、工人 人。通过对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10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无涉及财务的问题。同时,自 月日至月日对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和“吃空响”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示,未收到任何举报电话和信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政府文件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10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了清理整治“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增强了参与、支持、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加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各站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镇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具体人员、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纪律责任,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了广泛的、公开的清理整治机制,确保了清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三)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一是着力完善内控内管机制,修订了《黄渚镇干部考勤制度》,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制度,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并着手酝酿制订其它配套制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发机制,鼓励二线领导干部和老同志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发挥好他们参谋指导和传帮带作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做到关心、帮助、重用三同步。三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了自查,并公布了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管理力度。长期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那些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误工的人员,与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处置存在的问题。

(三)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人员现象。

乡镇吃空饷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区委、区政府《冷水滩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牵头,会同组织部、财政所相关人员对我镇“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竹山桥镇位于冷水滩区北端,地处冷祁公路中心地段,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明显,322国道穿越本镇。机构由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社团、文化、经管、企业办、农技站、农机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等十三个单位构成,现有编制56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35人,实有人数为82人,其中在职71人,政府退休人员8人,五站一办退休人员3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廖友金

副组长:蒋崇飘

成员:张月生齐承波杨剑张小冬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镇对以下十一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超过20天的。

(2)在清理吃“空饷”中,返岗后又离岗的。

(3)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兼职并领取报酬的。

(4)非经组织选派擅自离岗学习的。

(5)受刑事处罚人员未按相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6)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次年未按规定降低津补贴标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年限推迟正常晋升工资的。

(7)受相应处分按规定办理工资处罚手续未处罚到位的。

(8)长期患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领取病假工资的。

(9)开除、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区内调动或调离本区后,仍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同时领取工资的。

(10)已故人员家属仍在领取其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

(11)其他涉及吃“空饷”问题的。

针对自查内容,我镇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将每项自查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通过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档案、组织关系,查阅工作经费、考勤纪录、花名册,比对人员信息、工资审批手续等方式,全面详细地检查了“吃空饷”问题,在进行“吃空饷”工作检查的同时,也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三赢成效。通过自查,未发现“吃空饷”和套取资金的情况。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将自查情况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人定岗定职责,健全机制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各部门职能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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