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登录【入口地址】

2023-06-05 12:35:08 来源:现代语文网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根据《2011-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改革指导意见》和《“十二五”时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由高检院政治部牵头,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协助,于2010年启动建设的大型专业网络教育培训学院。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分为信息发布、在线学习、实训教学、需求调查、互动交流和专家答疑六大功能版块。栏目设有网院概况、新闻资讯、学习中心、课程中心、专题学习、学习排行、专家答疑、互动社区、数字文献等,是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遵循干部成长和教育培训规律,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以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干部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集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和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系统平台。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将整合全国教育培训优质资源,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逐步实现全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普及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为干部学习成长服务,全面提高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登录:http://www.sppet.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根据《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2019年培训计划》, 组织开展2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领会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教育引导西部地区检察官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与新战略,深刻认识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帮助西部地区检察官坚定职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提高司法能力、强化综合素能,不断提升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全面推进西部地区检察队伍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安排

第1期:培训对象: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的基层院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9年7月5日?9月5日。

第2期:培训对象:青海、云南、甘肃、贵州的基层院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9年7月18日?9月18日。

三、学时要求及课程形式

本期班次安排必修课10门共18学时。课程形式为三分屏教学和单独讲授形式。

四、学习考核

学员账号由本院管理员统一导入学习班,学完全部课程,通过学习考核即可结业,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并颁发结业证书;未结业学员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网上学习专题班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分类分岗培训的原则,在做好本级检察干警的网络学习的同时,组织本地区检察干警在中检网院进行相应的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并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各省级院要指定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干部担任管理员,负责将平台功能、操作流程及学习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帮助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收集学员对平台栏目设置、课程内容及分类、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反馈学员学习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本地区网络培训专题班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是及时总结反馈。各省级院要尽快下发通知部署本地区网络培训工作,并将网络培训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网上培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及时做好问题反馈和培训总结上报工作。

相关推荐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