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最新限行限号规定:今日限行范围尾号查询

2023-06-06 00:05:28 来源:现代语文网

从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石家庄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将于2018年4月2日24时,与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一并解除。4月3日0时起,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但常态化限行依然执行!目前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黄牌货车)在石家庄依然禁行,24小时禁止驶入三环、古城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石家庄常态化限行

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石家庄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24小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禁止驶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即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合围区域,外埠号牌车辆参照执行。

【省会外地车限行】周一到周五,石家庄早、晚高峰期间(7:30到8:30;17:30到19:00),外埠机动车进入石家庄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需要办理通行证。

2018石家庄限号查询

石家庄机动车限行措施继续执行。每日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每天限行2个尾号。与京津同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限行路段:主城区三环及三环以内道路

石家庄机动车限行尾号与北京同步

(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字母的按0号管理)

1、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埠载客汽车进入北京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2、工作日7时至20时,尾号限行车辆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

3、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石家庄:货车现在如何限行?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石家庄依然禁行,24小时禁止驶入三环、古城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常规限行措施:

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每日7:00至19:00,禁止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石家庄常态限行最新规定通知

注意:目前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黄牌货车):石家庄依然禁行,24小时禁止驶入三环、古城路及以内道路行驶;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所有重型、中型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三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2、途经我市的外埠(石家庄市及所辖县、市以外)重型、中型货车,须绕行三环路以及京港澳高速、石黄高速、石太高速、青银高速、绕城高速等三环路以外其它道路。

3、昼夜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在三环路(含)以内高架桥上行驶;三环路辅路通车后,55吨(含)以上重型货车通行三环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二环路(含二环主路及高架桥)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2、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禁止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载货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三)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

1、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二环至三环之间主干道延伸(连接)线内道路以及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大街、秦岭大街、天山大街、黄河大道、长江大道、珠江大道路段通行。

2、以上车型在三环路辅路通车后通行三环辅路,禁止进入主路行驶。

(四)营运人力三轮车以及未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燃油四轮车

以上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载客汽车

1、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7:30至8:30、17:30至19:00时段,外埠号牌和10座(含)以上冀A牌照的载客汽车禁止通行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班线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救护车,以及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抢险车、军用、警用载客汽车等车辆除外。

2、每日8:30至11:00、15:00至17:3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中山路(西二环至东二环)、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中华大街(南二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槐安路至新华路)、青园街(槐安路至和平路)、友谊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体育大街(槐安路至和平路)。

3、每日7:00至19:00,禁止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在槐安路主路(时光街至东二环)通行。

(六)“黄标车”

“黄标车”24小时禁止在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

(七)通行证办理

对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及急救、抢险的重型、中型货车(7:00至9:00、17:00至19:00除外),以及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或车主居住地在限行、禁行路段、确需通行市区道路的轻型、微型货车以及10座(含)以上载客汽车,机动车所有人为本市户口、企业或临时来石参会的外埠号牌公务用载客汽车,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理专用《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在确认车辆违法行为已处理、年检正常、尾气排放合格(持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在有效期内且重点车辆的相关信息已纳入辖区交警大队监管服务平台等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居住地证明、临时参会通知等)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服务大厅(地址:中华南大街476号,电话:85858148)登记备案后,免费办理市区道路《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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