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2023-06-04 18:25:07 来源:现代语文网

宁波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将合并实施,用人单位从今年11月起,已开始把两项保险合起来参保缴费。

根据市医保、财政、卫健、税务四部门联合发文的《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此次两险合并实施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两项保险在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医疗服务、经办服务、生育待遇和相关政策上的“六个统一”,确保就医结算更便捷、待遇标准更惠民、制度覆盖更广泛、基金保障更有力。

过去我们常说“五险一金”,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是不是就变成“四险一金”了?

据介绍,虽然从参保上两险合一,但每个人的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同时存在,生育保险作为社保险种仍独立存在,对于就业者来说,还是“五险一金”。

有变化的是,过去单位在办理职工医保过程中,需要分别办理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两险申报、两险缴费。两险合并实施后,只需办理一项职工医保缴费,就同步参加了两种保险。

两险合并实施后,单位和个人缴费维持不变。目前,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9%,个人为2%,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不缴费。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实施合并前两项之和,共计9.7%,个人为2%,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两险合并实施后,职工缴费会增加吗?职工或职工家属生娃能享受的待遇有变化吗?就职工们最关心的问题,医保部门一一解读。

在市内医院生孩子可直接刷医保卡

待遇政策组合拳破解医疗费报销难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两险合并实施前,职工生育孩子的费用是采用定额报销的方式,个人去医院时要先自己垫付生育医疗费,产假结束后获得定额补偿。不管产前检查和医院住院分娩时产生了多少费用,都按照顺产3700元、难产4350元、剖腹产5100元的标准补偿。

两险合并实施后,职工产检和分娩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刷医保卡了,生育的门诊与住院按照职工医保对应的普通门诊与住院有关待遇规定报销。考虑到周边城市的做法,我市新增了一项生育补贴待遇,即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生育补贴,标准为:生育分娩(含7个月以上的终止妊娠)的补贴1500元,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引流产、放取环等)的补贴300元。待遇组合政策确保了参保人员生育待遇稳中有升,对有严重并发症的参保人员更是重大利好。

举例:企业职工小李选择在某三级乙等医院分娩,剖腹产时出现严重并发症,如自费除外的住院医疗费15000元,原来只能报销5100元。两险合并实施后,按照普通住院医疗待遇标准,扣除起付线1200元,按80%比例报销,加上1500元的生育补贴,还不算产前检查报销的费用,就能从医保基金报销12540元,远超原来的5100元。

本地参保人员到宁波市外生娃,报销标准怎么算?

考虑外地生育的医疗费地域差异较大,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外生育的,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医疗费还是按照合并实施前定额补偿标准享受。

计划生育也可以直接刷卡

还能获得300元生育补贴

过去,职工去医院做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没领计生服务卡的也需要个人先行垫付,有些职工顾及个人隐私,或因产生的金额不大、报销流程太繁琐等原因,都选择自己承担。

此次两险合并后,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手术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能直接用医保卡支付。此外,还能获得300元的生育补贴。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跟生娃一样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灵活就业人员迎利好

不用额外缴费也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此次两险合并后,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人群有所扩大,其中对灵活就业人员是最大利好。(注: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险合并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按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需额外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可享受生育的医疗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保持不变,生育医疗费也是按照定额补偿标准享受。

重要提醒

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同时调整为与我市现行职工医保的规定一致。过去参加生育保险后,当月就能享受。现在和医保政策一致,第一个月参保,第二个月缴费,第三个月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2020年1月1日以后生娃的按新政策享受待遇,之前生的按老政策享受。上面讲的都是以生小孩日子或计划生育手术时间来确定。

由于两险合并后职工享受生育待遇的变化要在明年1月1日之后才能落地,如果在此之前怀孕,在明年1月1日之后生育的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怎么办?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月1日之后生育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已发生的本次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用,按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月份数按生育时间倒推计算,最长不超过8个月。

关于缴费费率。目前市区单位缴费费率职工医保为9%,生育保险为0.7%;个人职工医保为2%,生育保险不缴费。合并实施后,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9.7%,个人为2%,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11%执行。

关于生育津贴。计发公式: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关于生育补贴。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生育补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费用列入生育津贴支出。生育补贴标准:生育分娩的补贴1500元,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补贴300元。生育补贴提升了我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总体水平。

关于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享受。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外生育的医疗费按照定额补偿标准享受,不享受生育补贴。定额补偿标准:顺产3700元、难产4350元、剖腹产5100元。定额补偿费用纳入生育医疗费支出。在职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也按照上述定额补偿标准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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