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2023-06-11 07:35:52 来源:现代语文网

萍乡市生育保险报销(医院直接报销流程)

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享受职工生育保险的孕妈妈,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了。

门诊就诊篇

从怀孕到分娩期间在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整个过程最高限额报销7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个人自付,个人自付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孕期门诊费用到男职工参保的医保中心报销。

住院就诊篇

享受职工生育保险的孕妈妈住院分娩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出院后3个月内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用以及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照职工医保普通病种相同政策报销。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医疗费用到男职工参保的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津贴享受篇

一、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工资差额发放给职工个人。请注意: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哦;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行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但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一)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二)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项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贴;

(三)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五)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贴;

(六)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贴;

(七)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贴;

(八)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贴;

(九)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贴;

(十)结扎或复通输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贴;

(十一)结扎受精管,享受七天生育津贴。

特别提醒:

下列项目不纳入统筹基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辅助生育项目;

2、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治疗项目;

3、按规定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4、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生育医疗项目;

5、因生育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详细内容请搜索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萍府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萍乡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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