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流程,葫芦岛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3-06-06 10:25:46 来源:现代语文网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多项惠民政策,切实减轻了葫芦岛市患者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一、调整医保报销比例,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一)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2020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6.6万元提高到8万元,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16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二)将城乡居民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异地就医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实现“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5%后,剩余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10%,不设封顶线。

(三)调整52种重大疾病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患有52种重大疾病人员的报销政策,调整为原报销比例低于70%的,执行70%的报销比例。

(四)提高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二、出台葫芦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管理办法,且将抗癌药纳入全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靶向治疗用药范围,将150万参保农民纳入门诊特慢病和特殊疾病靶向治疗用药保障范围,实现城乡居民同等医保待遇水平,极大减轻农民患恶性肿瘤患者用药负担。

三、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葫芦岛市将于4月25日零时启动并执行。本次集采共有32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最高降幅达到93%,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较大幅度降价。

葫芦岛市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统一大病保险政策

整合城乡大病保险制度,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政策和管理服务。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支付比例不低于60%,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控制在7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补偿不设封顶线。

完善城乡贫困群体的大病保险待遇倾斜政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贫困群体大病保险的最低起付标准降低50%,最低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统一按75%比例支付;加强大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和精准扶贫作用。

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原则上由市政府依法招标确定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加强对商业保险公司市场服务行为监管,促进商业保险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全面实现一单制结算。

相关推荐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