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缴费比例新规定(二)

2023-06-12 02:51:58 来源:现代语文网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全省通办:否
省地税局主管处室:规费管理处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后,涉及参保险种、缴费基数、人员状态等业务变更的申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报送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
重要提示:
1.人员状态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变更事项→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申请人签名确认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表证单书】
《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

2.2个人关键信息修改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全省通办:否
省地税局主管处室:规费管理处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等个人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报送材料】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先经社保经办机构修改再到地方税务机关确认修改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修改个人信息证明原件。
2.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个人关键信息修改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表证单书】
《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

2.3个人一般信息修改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全省通办:否
省地税局主管处室:规费管理处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个人一般信息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报送材料】
《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重要提示:
1.性别错误的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个人信息修改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表证单书】
《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

2.4个人社保号变更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全省通办:否
省地税局主管处室:规费管理处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社保号发生变更,由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修改。由税务机关受理并修改的,按本流程办理。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5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报送材料】
1.《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原件。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示:
1.由社保经办机构发起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修改个人社保号协办函原件。
2.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修改个人社保号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
【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表证单书】
《修改个人信息申请表》

3 停保
【事项类别】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全省通办:否
省地税局主管处室:规费管理处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停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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