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最新方案解读

2023-06-08 21:30:53 来源:现代语文网

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021年宁夏养老金上调政策暂未公布,小编整理了关于2020年宁夏养老金上调的政策方案,读者可以参考2020年的政策。

宁夏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最新方案解读

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调整比例与2019年持平,调整范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今年,宁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通过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3个标准进行调整。

定额调整标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标准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前15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因工伤残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按30年计算;以本人2019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月基本养老金2000元以下及包含2000元的按30元调整,2000元以上的,在30元的基础上,养老金每增加100元,企业再调整2元、机关事业单位再调整1元。

适当倾斜的标准为,高龄人员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适当倾斜,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艰苦边远一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对艰苦边远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企业军转干部低于4235元的调整到42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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