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最新方案解读

2023-06-19 05:28:54 来源:现代语文网

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021年长治养老金上调政策暂未公布,小编整理了关于2020年长治养老金上调的政策方案,读者可以参考2020年的政策

长治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调整最新方案解读

此次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种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待遇调整政策为:一是每人增加53元,二是一年工龄2.1元,三是(月养老金加上月取暖费280元)乘以1.5%,四是超过70周岁的每人月增37元。经过调整,全市月人均待遇增加170元,增加前月人均待遇2795.26元,调整后2965.24元。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给退休人员。

同时,长治市还严格落实降费政策。从2019年5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为16%;企业统筹部分由20%降为16%;缴费基数也同时下调。长治市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有效扩大。
一、调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调整标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二)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389元的补齐到23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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