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及补发到帐时间通知

2023-06-02 20:59:25 来源:现代语文网

2018海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及补发到帐时间通知还未到位,在2017基础上更好!!

省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印发,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将享受今年养老金调整政策,调整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开始补发。全省56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10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7月底发放的养老金中,将包含1至7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和8月份当月养老金。

本次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按照国家要求控制在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5%。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约2500余元,按此比例计算,今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将平均增加约138元。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人员介绍,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对于个人而言,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不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因素,个人增加的养老金也因此会有差异。

据介绍,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统一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者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统一为月人均增加40元,退职人员月人均增加24元;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退休(职)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2%的比例增加待遇标准,另外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今年每人每月将再增加15元,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将再增加25元。

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5%左右

附《通知》原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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