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潮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23-06-02 01:06:43 来源:现代语文网

潮州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短信查询方法:

公积金缴存查询:“公积金账户号码+身份证号”到公积金中心短信端口10657032048082,并按提示进行登记

注:取消短信提醒功能请回复00000到该短信端口。

查询范围:每月帐户更新情况

收费标准: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任何查询费用

2.移动公司收取短信费(每条0.1元)

潮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内的存款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失业(下岗)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三)户口迁出潮州的。申请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

(六)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

(七)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买卖契约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八)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规划、建设部门允许新建、改建的证明。

(九)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或“中心”、所在地“管理部”认可的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购房贷款合同和上次偿还贷款的证明。首次可提取个人专户中的全部款项,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但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十一)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的10%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交和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赁合同期满超过收入10%部分的租金。

按(一)至(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按第(七)至(十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其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但不得销户。

潮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十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的存款余额,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比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职工凭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职工较多的单位,可由专职人员统一办理提取审批手续,但必须由职工本人提取。 对资料齐全的提取申请,中心或所在地“管理部”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潮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新建、改建、大修的房屋: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资金。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首次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款首期款额和已供款额的总和。

(2)再次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实际应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3、提前还贷: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贷的金额。

4、租房: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赁合同期满超出收入10%以上部分的租金。

5、重大疾病: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住院费用。

6、低保: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住院费用。

7、增设电梯: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潮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符合提取条件的:

1、首次提取的

⑴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同一购房行为,非首次提取的

⑴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⑵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预结算依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由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书、工程预决算依据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首次提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2、本息还款存折(须打印到申请日止的还贷明细)或银行有效的本息还贷记录原件及复印件(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部份可不用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的 10%的:

1、房屋租赁合同

2、租金缴交和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潮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离休、退休的:

1、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已注销户口的户口簿,如果未办理户口注销的,须提交死亡证明书或者火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终止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材料或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管理部门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通知书及护照或所在国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2、本人身份证。

(六)户口迁出本市的: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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