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广东二胎产假最新规定

2023-06-06 09:24:54 来源:现代语文网

很多了解的产假可能不全面,本文小编带你全面的了解关于广东产假的详细知识。根据《广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以将产假分列为以下几项: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所以产假不仅仅是片面的顺产假期。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产假的详细规定吧,以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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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职工“产假”天数

深圳女职工休产假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最少可休17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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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天基础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全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比如,某家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一千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基金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1万元。假如职工甲原工资标准为每月8000元,职工乙原工资标准为每月18000元,那么对职工甲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全部由基金发放;对职工乙按照每月1.8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其中1万元由基金发放,8000元由单位补齐。

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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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天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80天的奖励假期间,即使单位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也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只能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2018年8月8日)第六条规定,奖励假和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应得工资计算,但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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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先支付给员工,然后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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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1)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

(2)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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